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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走司法程序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31W

一、離婚需要走司法程序嗎?

離婚需要走司法程序嗎?

如果是協議離婚的,不需要走司法訴訟的程序;夫妻雙方自願離婚,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係。離婚要不要走法律程序,依據男女雙方是否自願離婚而定,自願離婚的可以辦理離婚登記不用走司法程序,如果要訴訟離婚的,就走民事訴訟的程序。

二、離婚是否走法律程序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協議離婚流程

1.提交離婚登記申請。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2.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4.審覈透過,頒發離婚證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透過協議離婚,這種情況下不需要走額外的法律程序,只需要到民政局辦理,如果不是透過協議離婚,則是其中一方不同意離婚,便要提起訴訟,走相關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