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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二審是什麼意思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7.29K

離婚二審就是終審,被二審判決准予離婚的案件,對婚姻關係的判決不服的不能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流程是:
(1)宣佈開庭
(2)法庭調查
(3)舉證質證
(4)法庭辯論
(5)法庭調解。第一,若達成調解協議則由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若未達成調解協議,則由人民法院獨任審判員或合議庭作出裁判。
(6)裁判。第一,若當事人同意裁判,則由當事人自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二,若當事人不同意裁判。則針對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應當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針對人民法院判決當事人應當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離婚可以進行訴訟離婚,對第二審不服,可以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但是被二審判決准予離婚的案件,對婚姻關係的判決不服的不能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離婚二審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