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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可否要求損害賠償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4.21K
被家暴可否要求損害賠償
律師解答:要。律師解析:被家暴能要求損害賠償的。
但當事人明確表示放棄的除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之一,導致雙方離婚,一方無過錯的情形下,無過錯方纔有提出離婚賠償。
但其在離婚協議中表明放棄,離婚後又提出賠償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