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在當事人獲得行動自由之
日起一年內容提起。
1、根據
法律規定,能夠撤銷的
婚姻,只能是當事人因脅迫
結婚纔可以,受脅迫的一方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