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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法院訴訟離婚有什麼條件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5.03K

訴訟離婚要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雙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
2、起訴的一方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
3、提起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另外,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當事人雙方在婚姻關係的解除、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等問題上存在爭議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作爲居中的裁判者依法對當事人的訴求進行裁判。如果法院透過審判認爲當事人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符合離婚的條件,一般會作出離婚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透過法院訴訟離婚有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