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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打算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8.32K

一、打算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

公民打算起訴離婚需要怎麼做?

起訴離婚需要做的準備有:

1、寫民事起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

2、收集並準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

3、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4、立案審查繳費

5、等待開庭通知。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是什麼?

1、離婚訴訟書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離婚訴訟書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券商名稱及股東代碼、資金帳號;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駛證、車牌號;

3、離婚訴訟書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離婚訴訟書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須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離婚訴訟書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三、起訴離婚的前期準備是什麼?

對於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於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訴訟中心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摺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複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處理離婚問題的案件,人民法院首先是需要判斷一下是否符合起訴的條件,還有就是關於具體的管轄問題作出一定的審覈,如果已經受理案件的話,那麼雙方當事人是就可以着手提交相關的材料,然後由人民法院來作出判決。需要根據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作爲判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