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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帶離婚證嗎 | 二婚時去領結婚證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67W

結婚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
因此,二次結婚的當事人應當提供離婚證原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時去領結婚證,還需要帶離婚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