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婚姻法》相應廢止。
男女雙方決定結婚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我國法律規定了男女雙方要結婚應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只有領取了結婚證雙方的婚姻纔是合法的。大家都知道領取結婚證需要繳納少量的費用,那法律規定領證要交錢的項目有哪些?一起透過以下的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領證要交錢的項目有哪些?
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結婚當事人不收取工本費,也就是說免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爲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者是所在工作單位、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爲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具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領取結婚證不需要繳納工本費,實行免費辦理。夫妻雙方要領取結婚證之前需要帶齊相關的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等等,有些地方還會要求雙方進行婚檢。雙方的資料經審覈符合領取結婚證條件的,就會由婚姻登記機關發放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