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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欄目: 家事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3.07W
事實婚姻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事實婚姻的認定條件: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爲事實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爲周圍的羣衆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爲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爲,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羣衆也不會承認其爲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