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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欄目: 婚姻家庭法規 / 發佈於: / 人氣:1.74W

一、同婚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同婚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此種行爲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爲。

二、重婚罪的責任

1、刑事責任

基於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爲。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爲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民法典》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刑法》第258條規了重婚罪的構成要件及法律後果,即“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律要對重婚者的刑事懲罰到位也決非易事,這突出表現在對事實上的重婚的刑事懲罰難以落到實處,對重婚者的懲罰顯得無力。這與社會中出現的大量變相重婚的嚴重情況極不相稱,致使大部分事實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2、民事責任

基於事實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爲,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纔是目的。爲此,婚姻法律制度應當設定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賠償。《民法典》第1054條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

遇到對方有重婚罪的情況的,應該保留證據之後到法院起訴,對方有可能因爲重婚罪被判刑。並且對方屬於存在過錯的行爲,無過錯方可以分到更多的財產,撫養權的判決也會偏向無過錯方。

Tags:判刑 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