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夫妻婚後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再婚夫妻財產協議(約定)
男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女方:居民身份證號碼:
鑑於男女雙方經過自由戀愛,登記結婚,因雙方均屬再婚,各自都有孩子,爲了避免婚後矛盾,維護婚姻關係,特訂立如下夫妻財產書面協議(約定)。
1、雙方各自歸各自所有。婚前財產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不動產、動產、其他個人用品;、股票、期貨、銀行存款、國庫券、其他有價證券;工資收入、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繼承所得、贈與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債權等。
2、雙方各自婚後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即在男方名下的財產歸男方所有,在女方名下的財產歸女方所有。婚後財產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不動產、動產、其他個人用品;債權、股票、期貨、銀行存款、國庫券、其他有價證券;工資收入、經營所得、投資所得、繼承所得、贈與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債權等。
3、雙方婚前婚後各自個人由各自償還。
4、雙方各自的財產由各自的孩子繼承。
5、雙方共同生活開支由雙方共同負擔。
6、雙方之間有相互撫助的義務。
7、本協議(約定)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女方:
日期:日期:
二、再婚後離婚,分割財產遵循什麼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後夫妻之間簽訂財產協議的,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公平原則,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限於法定的原則,男女平等的原則,這些都是再婚離婚時分割財產所遵循的主要原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婚內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平均分割,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