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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本上是已婚怎麼辦?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3.16W

一、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本上是已婚怎麼辦?

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本上是已婚怎麼辦?

未沒有結婚證但是戶口本上是已婚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同居當事人之間不成立婚姻關係,解除同居關係時不需要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與實際不符,可以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無婚姻記錄證明,然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內容。

二、同居時期生育的子女如何歸屬?

依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我國,《民法典》已經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視同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權益保護。也就是說男女同居期間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監護權的歸屬是和婚生子女適用同樣的法律規定。

三、沒領結婚證同居時期的財產如何處置?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爲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爲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認定爲非法同居關係,而又符合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結婚證件的領取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要到當地的民政部門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手續,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才能夠頒佈結婚證,當然在這過程當中,如果說戶口本上面是已婚,但沒有結婚證的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