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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怎樣寫代理遺囑?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9.29K
法律中規定怎樣寫代理遺囑?

一、法律中規定怎樣寫代理遺囑?

法律中規定需要有其中一個見證人寫代理遺囑,除此之外,還需要有另外一個見證人在現場見證。代書遺囑是指由立囑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爲書寫的遺囑,按《民法典》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代書遺囑若要成立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當場參與,且立囑人本人仍需要在遺囑上簽名。

關於見證人的條件後面再介紹。一般代書遺囑是在立囑人本人因病等原因無力自已書寫遺囑的情況下,找人代爲書寫的,如有身體狀況允許,建議還是自書爲上。錄音遺囑是透過錄音的方式所立的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也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遺囑人變更遺囑要什麼條件

公民變更遺囑,只能由遺囑人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既無權對遺囑人設立的遺囑加以變更,也不能代理遺囑人進行遺囑變更。變更的遺囑內容必須合法,遺囑變更的每一事項無論涉及哪些內容,都必須與國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則變更的內容無效;變更遺囑的方式也要求合法。

一般來說,變更遺囑的方式有兩種:第一,製作新遺囑,用以改變原遺囑內容,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變更公證遺囑。第二,提出變更原遺囑的聲明,但必須按原設立遺囑的方式和程序進行。

遺囑人需要變更或撤銷公證遺囑的,應當親自到辦理該遺囑公證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因緊急情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證處申請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或請原公證處派公證員到其住地辦理。申請時,遺囑人應當提供身份證件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憑證和需要變更或撤銷的遺囑公證書,講明變更或撤銷該公證遺囑的原因和理由。

目前我們國家對遺囑的書寫形式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比如說《民法典》當中就明確規定可以由他人代寫遺囑,但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現場見證,同時是需要簽字確認,並且最終註明年月日。這樣的遺囑書寫的形式纔是屬於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