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撫養費是誰出
孩子撫養費是雙方出,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孩子誰來撫養
離婚後孩子歸誰撫養需要分情況來討論: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若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或者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或者有其它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行爲的情形,子女可隨父方生活。
2、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對於其中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一方無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或者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照顧未成年子女的等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該徵求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也可以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孩子撫養費如何算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的數額,首先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予以確定。
有以下3種具體的計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離婚後子女可以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子女撫養費給付的方式: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1、定期給付和一次性給付,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
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或母,應按月給付;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給付;
特殊情況下,也可一次性給付,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的;對於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對子女的撫養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後發生執行困難。
2、以財物折抵撫養費,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確定的子女撫養費所要給付的數額,用歸屬與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養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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