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3次婚姻登記可以嗎?
只要是辦理了正常的離婚手續的,再婚都可以領證。
首先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然後提交由指定醫療保健單位出具認可的、可以結婚的《婚前體檢證書》,當然婚檢是自願的,不強制的。所以即使不參加婚檢也是可以順利拿到結婚證的。還有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然後簽名或按指印,之後就是打印結婚證敲上鋼印,就是合法的夫妻了。
二、離婚的再辦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1、離婚的再辦結婚證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2、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具體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覈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三、復婚還能離婚嗎
復婚還能離婚,復婚之後就存在夫妻關係了,可以使用如下方法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女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離婚之後再次結婚是可以的,法律沒有限制結婚的次數,只要滿足結婚的條件可以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具體的手續包括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聲明書,雙方簽名,進行審覈登記,發放復婚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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