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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協議中債務如何寫?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68W

一、夫妻離婚協議中債務如何寫?

夫妻離婚協議中債務如何寫?

離婚協議上債務應當寫明:債務的分隔方式、債務的類型、債務償還的時間、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等。爲了避免在離婚後夫妻雙方在債權債務上有牽扯,需要就各類事項達成協議,在各類離婚條款中最爲重要的是債權債務的關係,關於債權,更多的財產、房屋、汽車等的分配的問題,債務則是牽扯到第三人的。在感情破裂時,最好的結果是夫妻雙方就債券債券務等內容達成協議,制定離婚協議書,最後由夫妻雙方簽署,再經由相關國家經辦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則宣告離異。

二、辦理離婚手續所需證件有哪些?

離婚由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即常說的自願離婚,一般是要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種是起訴離婚,即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調解或判決。

辦理離婚手續所需證件:

1、協議離婚

對於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中,最重要的是離婚協議,除約定解除婚姻外,還對夫妻財產,小孩撫養,探望權等進行約定。這個約定,必須有雙方的簽字,併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才能生效。這就是平常我們說離婚必須雙方簽字,其實說的就是這個協議。

一般,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2、訴訟離婚

對於訴訟離婚,對材料的要求沒有第一種形式那麼嚴格,但需要寫一份起訴狀。到法院去打離婚官司。

一般,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起訴狀

(2)身份證

(3)結婚證

(4)小孩出生證明

(5)戶口簿

(6)有關財產的證據(比如房產證等)

三、訴訟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夫妻在離婚時,應當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離婚協議遵照執行。尤其是夫妻共同任務的分隔問題,應當進行具體的認定和明確。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上只需要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分隔,而一方的債務是不需要進行分隔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承擔對方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