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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36W

農村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一、農村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是有效的,夫妻雙方財產分割協議滿足法定生效條件是有效的,具體有:行爲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行爲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爲人沒有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爲在兩個方面: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

協議的有效性,並不在於其是手寫還是打印的,只要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經過雙方簽字蓋章(手印),即使是手寫的,依然有效。但按婚姻法規定,離婚協議必須經過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或者人民法院准予離婚,才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不存在無效的問題。但通俗講,如果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是可以反悔的。辦理離婚登記後,反悔是有時間和情形限制的。只要是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約定,有雙方簽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辦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工資,獎金。工資和獎金是夫妻雙方在日常勞動中獲得的報酬,不管是腦力勞動還是體力勞動。其不僅包括工資、獎金,還包括各種形式的報酬收入,諸如紅包、禮金、津貼等獲得的貨幣,這些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都歸夫妻共同所有。

自願訂立的農村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有效,辦理離婚手續時,財產可以協商分割,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署離婚財產協議書,若是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並分割財產,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利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