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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財產該怎麼分配?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91W

重婚財產該怎麼分配?

重婚財產該怎麼分配?

事實上,重婚是指配偶以配偶的名義與另一人同居,或明知另一人有配偶而與配偶同居。事實上,重婚構成重婚罪,但情節並不輕微,不構成重婚罪。法律只保護合法的權益。重婚在法律上被視爲非法,所以重婚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他們的財產糾紛不能透過法律解決。

財產分割可以分爲以下兩種情形進行討論:

(1)無子女的重婚財產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首先,調解必須參與調解。它必須包括重婚的當事人和另一個重婚犯罪的配偶。調解因重婚不受法律保護而不能由法院審理的,重婚期間的財產不能作爲配偶的共同財產,只能作爲同居財產處理。財產被分割。

(2)生兒育女案件重婚期間雙方如有子女,仍需在法院審理前協商調解。在子女的撫養和財產分配方面,按照保護子女的原則撫養子女的一方將得到較多的財產,其餘的將作爲個人財產處理。

法院受理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後,經覈實婚姻無效的,應當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的撤訴申請不予受理。法律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無效:

(一)重婚;

(二)禁止結婚的親屬;

(三)婚前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婚後疾病尚未治癒的;(四)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