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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贈與離婚怎麼辦理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2.68W

一、婚前贈與離婚怎麼辦理

婚前贈與離婚怎麼辦理

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婚前贈與只要滿足贈與的條件,應歸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需進行分割。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是一方願意給,一方願意要,則贈與合同生效。

結婚爲目的的,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給付彩禮的行爲可以視爲以結婚爲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爲,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贈與行爲發生法律效力,彩禮屬受贈人所有。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爲則失去法律效力,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如果結婚之前的確從彩禮中有合理的支出,也應該酌情返還。

一方或雙方自願贈送小禮品、衣物等,屬於日常往來,一般按無條件贈與處理。

二、婚前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夫妻一方在結婚前與售樓中心已經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且個人支付了首付款並且承擔了在銀行的所有貸款,另一方對此房屋買賣沒有任何經濟上的貢獻。這種情況下,在婚後的不動產登記中,登記人爲首付款支付方。如果後期離婚,該不動產就會被認定爲買房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爲買房人的個人債務

2、婚前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夫妻一方在結婚前與售樓中心已經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個人支付了首付並在銀行貸款,但是婚後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這種情況下,在婚後的不動產登記中,登記人爲首付款支付方,但是離婚時該不動產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但是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需要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