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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銷權的管轄是什麼樣的

欄目: 合同終止 / 發佈於: / 人氣:2W
合同撤銷權的管轄是什麼樣的
律師解析:合同撤銷權的管轄是:
1、當事人的合同中有約定的,並且約定的地點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按其約定;
2、未約定的,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撤銷權,即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