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無效的,承租方騰退房屋,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