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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驗收條款都該怎麼約定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8W

一、銷售合同驗收條款都該怎麼約定

銷售合同驗收條款都該怎麼約定

1.明確驗收標準

在約定驗收條款時,首先應明確貨物的驗收標準,這樣買方在收到貨後,就有了驗收的根據。就驗收標準而言,通常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廠家標準等,至於約定哪種標準,由雙方協商來確定。

2.明確驗收期間

在約定驗收條款時,在明確了驗收標準之後,還應明確驗收期間。即,買方應在多長的期間內對貨物進行驗收。

約定驗收期間的意義在於,確定貨物出問題時責任由誰承擔。因爲相關規定,買方未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賣方的,視爲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3.明確驗收地點及方式

明確驗收地點的意義在於,確定運輸過程中貨物出現問題時責任由誰承擔。即,如果是在賣方處驗收的,那麼運輸過程中貨物出現問題的責任就由買方來承擔,反之則由賣方承擔。

驗收的方式是指由驗收由一方單獨進行,還是由雙方共同進行,還是由第三方進行。若未約定明確,則易出現一方對另一方驗收的結果不承認的爭議。

二、簽訂銷售合同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1、注意對貨物的資訊進行明確約定

——在銷售合同中,作爲供方,應注意對供貨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

1)名稱(品名)、型號、品種等表述應完整規範,不要用簡稱。

2)規格應明確相應的技術指標,如成分、含量、純度、大小、長度、粗細。

3)花色,如紅、黃、白要表述清楚。

4)供貨的數量要清楚、準確;計量單位應當規範,一般採用公制計量。

2、應注意對貨物質量標準進行明確約定

——作爲銷售方,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及貨物特性將質量標準與需方約定明確:

1)如參照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等應在中明確約定標準的名稱。

2)如果是參照企業標準,應注意該企業標準應爲已依法備案。

3)憑樣品買賣的,雙方應對樣品進行封存,並可以對樣品的質量予以說明。

4)雙方對貨物質量有特殊要求的,也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3、應注意對貨款的支付方式進行明確約定

作爲供方,應特別注意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貨款支付時間、金額(應明確是否爲含稅價)進行明確約定。建議在合同中約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額預付款或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供方纔予以發貨,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貨款全款後發貨。

4、應注意對質量檢驗時限進行明確約定

爲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應在銷售合同中對需方進行產品檢驗的時間進行限制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如需方未提出質量問題,則視爲檢驗合格。同時,在機械設備的銷售中,同時建議約定需方在質量檢驗(驗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產品,否則,視爲驗收合格,供方對此後的質量問題不再承擔責任。

5、應注意對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

1)延期付款責任:作爲供方,應在合同中明確需方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同時還應根據供貨情況對需方貨款的支付進程、期限等進行必要的控制,如發生需方貨款遲延支付、差額支付等情況,應視情況追究其違約責任,減低風險。

2)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亦不宜過低,過高可能會有被仲裁機構或法院變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約束買受人。

6、其他事項

企業可以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對產品包裝要求、包裝物回收、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裝卸貨責任、商業祕密保守、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並儘可能保障作爲銷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一般訂立銷售合同時要注意幾個方面,以免到時發生了糾紛由於合同的內容不夠全面導致利益受損,需要對貨物、質量、貨款支付方式、質量驗收、違約責任等要有明確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