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方拒絕履行合同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嗎?
賣方拒絕履行合同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的情形: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拒絕履行(預期違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遲延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根本違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合同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其實對於買家來說,當賣方表示拒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買家不是除了解除合同以外就沒有其他可以選擇的餘地了,只要買賣合同完全是合法有效的,買家也能透過法律途徑強制性讓賣家履行合同。因爲有合同就是爲了避免買賣雙方無故違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