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有哪些規定?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1.33W

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有哪些規定?

一、什麼是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有哪些規定?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委託,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等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發包人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

1、工程勘察是爲了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運營及綜合治理等,對地形、地質及水文等要素進行測繪、勘探、測試及綜合評定,並提供可行性評價與建設所需的勘察成果資料;以及進行岩土工程勘察設計處理、監測的活動。

2、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檔案(包括概預算)的期限、質量要求、費用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

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的責任有哪些?

(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在合同內約定實際損失的某一百分比。

(3)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由於建設工程通常都是屬於比較大型的工程,而且涉及到周邊所有環境的安全,因此在開設一個建設工程合同時都需要進行勘察,對周圍的所有地理環境還有安全隱患進行調查之後,還要考察具體的地質材料,以及土木相關的程序和流程,在此之後還要畫出相應的建設流程圖,最終在由雙方進行定奪來確定工程的勘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