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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必須在協議末尾嗎

欄目: 合同訂立 / 發佈於: / 人氣:2.08W

不是的。在合同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可以不用簽在合同末尾。但簽字必須以正常的寫字習慣來籤,不能用反手或者嘴、腳趾等簽字,以免出現糾紛時鑑定筆跡出現差錯。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簽字必須在協議末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