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抗辯權是針對請求權而言的一種對抗權。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履行抗辯權的種類有三種,具體是:1、同時履行抗辯權。2、先履行抗辯權。3、不安履行抗辯權。《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條: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