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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金額和合同標的區別

欄目: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5W

兩者的概念不同。標的指的是標的物,也就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物品、金錢、義務、均可以成爲合同的標的物。合同簽訂金額是物品的價值,金錢的數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合同簽訂金額和合同標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