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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欄目: 公司經營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2.12W

一、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解散公司訴訟費的計算標準目前並無明確規定,解散公司訴訟費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計算意見:

一種按非財產類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費爲50元;

二是因涉及清算,按破產案件的標準收取;

三是按註冊資金的數額比照財產類案件收取。

二、解散公司訴訟費包括哪些費用?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三、股東請求解散公司的條件是什麼?

(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透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髮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四、公司解散後怎麼辦理註銷登記?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5、註銷社保賬號;公司的國、地稅;公司開戶許可證和銀行基本戶等其他帳戶;營業執照;公司印章。

五、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哪些?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2、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對必要記載的事項,股東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可以預先約定公司的各種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經營中,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可以決議公司解散。

3、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有限責任公司經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股份有限公司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透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可以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國有獨資公司因不設股東會,其解散的決定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部門作出。

4、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當公司吸收合併時,吸收方存續,被吸收方解散;當公司新設合併時,合併各方均解散。當公司分立時,如果原公司存續,則不存在解散問題,如果原公司分立後不再存在,則原公司應解散。公司的合併、分立決議均應由股東會作出。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綜上所述,這裏沒辦法準確回答解散公司的訴訟費具體是多少錢,所以,當事人也只能等人民法院的通知,而且解散公司的訴訟費不一定是由原告方承擔的,一般情況下請求解散公司的都是公司股東,公司股東請求解散公司都是因爲公司的生產經營發生了嚴重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