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公司法首次出資有限額規定嗎?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3.18W

一、公司法首次出資有限額規定嗎?

公司法首次出資有限額規定嗎?

司法首次出資是沒有限額規定的,新《公司法》取消了出資額度的限制:

1、首先,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2、其次,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

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3、最後,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檔案。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登記事項。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最新的公司法中明確規定出資的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公司註冊資本實際的是認繳制,即不需要一次性交納完所有的註冊資本,可以根據公司企業的運營情況來進行交納註冊資本,需要注意的是,交納資本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得延期不交納註冊資本或者拒不交納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