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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股權轉讓是否代扣代繳

欄目: 股權 / 發佈於: / 人氣:2.76W
股東股權轉讓是否代扣代繳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以及分紅比例的依據。股權雖然不能完全等同於所有權,但它是所有權的核心內容。享有股權的投資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股權不能離開法人財產權而單獨存在,法人財產權也不能離開股權而單獨存在。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轉讓印花稅代扣代繳是否應該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印花稅票可以委託單位或者個人代售,並由稅務機關付給代售金額5%的手續費。支付來源從實徵印花稅款中提取。

印花稅實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計稅、購買和貼花)納稅和委託代售的繳納辦法,沒有規定代扣代繳義務人,納稅人都應自行完稅。

股權轉讓合同屬於“產權轉移書據”,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對於股權轉讓合同,當事股東作爲立據人,屬於印花稅法定納稅義務人,被轉讓股權的企業不是法定扣繳義務人,但如果被轉讓股權的企業是股權轉移書據的持有人,當事股東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股權轉讓時需要繳納印花稅,但一般由股權接收方繳納。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諮詢律師365網股權轉讓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