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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要繳納稅款嗎

欄目: 工商稅務 / 發佈於: / 人氣:1.57W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然人股權轉讓行爲,轉讓方需要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即:以轉讓股權的收入額減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轉讓方以原價轉讓的,不交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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