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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欄目: 工程質量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8W

工程質量糾紛時效也就是訴訟時效,爲三年。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階段質量驗收未透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託鑑定的,自鑑定單位出具鑑定意見後三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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