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範本
甲方:乙方: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爲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
第一間及
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
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
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爲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
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爲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________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________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處理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爲,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