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民衆生活方式和婚姻態度發生轉變,如今已經成爲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了。那麼在同居期間,兩人的財產應該如何分割呢?針對於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情況,家理律師進行綜合說明。
一、如何分割同居期間形成的財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的,同居關係解除後要求分割同居期間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所得財產的。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在法律實務中一般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1、對於同居期間一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以及因繼承、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本人所有
2、雙方在同居期間有共同購置的財產或者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屬於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資額比例分享權利
3、如果查明屬於共同共有,則對共有財產共同享有權利
4、如果無法查明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視爲按份共有,不能確定出資額比例的, 視爲等額享有。
二、同居關係與婚姻關係在共有財產認定上的區別
根據《民法典》規定的,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夫妻共同財產關係是基於配偶身份而產生的,法律強調的是關係,並不要求夫妻雙方付出同等的勞動、智力才能共同所有。同居關係雙方在同居生活期間共同購置的財產或所得收入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而對於同居期間一方名下的財產,主張共有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
在這裏提醒廣大女性朋友:只有合法的夫妻關係,女性的權益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保護,尤其是離婚時法律所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離婚損害賠償、經濟幫助等一系列的制度對女性都有特殊的保護與照顧,而這些都是同居關係中,法律所保護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