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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能否直接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 | 在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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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50條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爲保險標的的保險。”

在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受害人能否直接要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基於上述法律規定,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受害人取得對保險公司的直接請求權,保險公司有義務直接對受害人給付賠償金。機動車事故受害人的直接請求權是法定請求權、獨立請求權,可以直接以原告的身份對保險公司提起賠償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