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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後自書遺囑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8.33K
公證遺囑後自書遺囑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爲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爲,則公證證明就成爲這些法律行爲生效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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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後自書遺囑

關於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有效。立遺囑可採用自書、代書、錄音、口頭、公證五種形式,其中公證遺囑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遺囑內容與公證遺囑內容有牴觸,以公證遺囑爲準。本案中,雖然自書遺囑的時間在公證遺囑之後,但也不能推翻公證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