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職務犯罪的構成就必須知道一般犯罪的構成我國刑事法律中規定,某一行爲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觀與客觀要件的總和。這種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是法定的是一般犯罪的基本要求。
(1)職務犯罪主體:職務犯罪的主體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一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二是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工作人員、三是人民團體中的工作人員、四是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2)職務犯罪的客體要件:侵害的是國家對職務活動的管理職能。
(3)職務犯罪的主觀要件:是指行爲人對其行爲的危害後果,所持的一種心理與心理狀態。
(4)職務犯罪的客觀要件。我國法律規定職務犯罪的客觀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利用職務之便;二是濫用職權;三是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務。
這包括了三方面的內容,即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濫用職權、嚴重不負責任。當然職務犯罪畢竟是一類罪,實際構成的是哪個罪名,自然會根據《刑法》中的量刑標準做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