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緩解矛盾 實施《個人破產法》後,一旦出現個人欠債不還、逃債的情況,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宣判債務人破產。債務人如果資不抵債,也可以依法申請破產保護,在生活受到極大限制、個人聲譽受損的條件下,債務可以得到一定免除,並得到重新做人的機會,防止出現背上沉重債務後四處逃債甚至自殺的現象。
2.惡意破產 如果輕易確立個人破產製度,很多人就可能事先惡意借貸並大肆浪費,爾後透過破產而逃避債務。正因如此,個人破產製度確立的前提,是一個國家或者特定社會個人信用發達,使多數人不敢輕言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