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專利轉讓合同的效力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57W
專利轉讓合同的效力
專利合同的效力認定

專利合同的效力認定是專利合同訴訟中的首要問題。確認專利合同的效力在某種程度上講是解決專利合同訴訟的前提。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專利合同訴訟案件,首先要審查專利合同的效力,對於無效的專利合同,因爲其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主張合同權利的請求就不能實現。


對於專利合同效力的認定,不僅應當依據《合同法》


對於合同效力的一般規定,而且要依據《專利法》的特別規定。


從實體要件上看,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下列情形的專利合同爲無效合同: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除了上述《合同法》的規定之外,專利法在專利合同的形式和生效程序上對合同的效力也作出了規定。例如《專利法》第十條對專利合同的相關要式法律行爲作出了規定,一旦人民法院在專利合同訴訟案件的審理中發現合同的形式要件和生效程序不符合這些規定,合同就不能認定生效。雖然專利合同沒有生效和無效是有區別的,但是在專利合同訴訟中,專利合同沒有生效和無效對於當事人勝訴的影響卻有相同之處。總之,凡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專利合同主張無效或沒有生效的,應當根據上述相應的法律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該合同具有法律規定的無效或沒有生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將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和相應的法律規定,認定該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