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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回公安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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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回公安怎麼回事
逮捕後退回經偵大隊是怎麼回事


    逮捕後退回經偵大隊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於證據不足或者犯罪事實認定錯誤,需要由經偵大隊進行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執行逮捕,並退回案卷。由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而不是補充偵查,因爲已經批捕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人犯的請求。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人犯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爲需要逮捕人犯時, 應當製作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併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准。人民檢察院審査後,認爲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査清,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當批准逮捕。



    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准逮捕是一個程序工作,批准是檢察機關的權限,逮捕一般是偵查機關(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偵查部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