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可以附條件嗎
遺囑內容可以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
法律行爲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因此,自然人在訂立遺囑時可以附條件。
遺囑中所附加的義務主要包括兩類,一是爲社會公共利益附加的義務,如須將遺囑中指定的財產用於社會福利事業或興辦學校、科研機構等。
二是爲公民個人附加義務,即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給某一公民盡一定義務。但在附條件的遺囑中,所附義務不得
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過遺囑繼承人從該遺囑中所應得的
遺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