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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找不到人了要怎麼處理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W
欠債不還找不到人了要怎麼處理
欠債不還找不到人了要怎麼處理
欠錢不還人躲起來了債權人可以透過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爲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爲失蹤人。失蹤人所欠債務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民法典》第四十三條,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