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可以採取的強制執行措施有兩種:
一是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滯納金或者罰款;
二是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價值相當於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罰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滯納金或者罰款。
職責:管理科負責對各類稅收強制執行的執行,政策法規科負責政策輔導;
時間:全部按徵管法有關規定操作,科室間流轉一天
業務流程:管理科(科員→科長)→政策法規科(科員→科長)→分管局長→政策法規科→各管理科室
以上就是稅收強制執行程序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