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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別人作房屋抵押擔保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73W
爲別人作房屋抵押擔保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哪些,設立抵押擔保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哪些抵押擔保的範圍,就是指抵押權在其所擔保的債權屆滿未獲清償而實行後,抵押物被拍賣或變賣的價金都可以用來清償哪些債權。對此,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事先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抵押權的法定擔保範圍包括:(一)主債權;(二)利息;(三)違約金;(四)損害賠償金;(五)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二、設立抵押擔保應注意哪些問題(一)簽訂抵押合同的抵押人與不動產權利人應一致。特別注意抵押財產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則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簽字同意,以確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二)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應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規定對外擔保需要經股東會決議或特別決議,則要讓公司提供相應的股東會決議。以免其他股東對抵押的效力提出質疑;(三)應爲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爲抵押權人,保險單交抵押權人儲存,防止抵押財產意外毀損而蒙受損失;(四)辦理抵押的登記、保險費用應明確約定由誰承擔;(五)約定抵押權人處分抵押財產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協助義務,以及註銷抵押權時抵押權人應予協助的義務;(六)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七)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