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1、被徵用土地地面上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按當地統一房產價標準補償,或者按原有房屋面積回建質量相當的房屋;
2、被拆除的水井、水渠、道路、曬場和其他設施,由用地單位負責回建或者拆價補償;
3、遷移墳墓由用地單位給予適當的遷移費;
4、土地管理部門發出徵地通知後建造的地面附着物,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