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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只寫借款人可以麼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26W
借條只寫借款人可以麼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爲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透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爲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條上只寫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借款人籤

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關於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