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監外執行的對象本就是正在接受監獄服刑的犯罪者,所以對於該行爲人本來要求就更爲嚴格,那麼監外執行期間又犯罪會得到怎樣的處理呢?監外執行期間又犯罪會被加重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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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期間犯罪被抓會打電話通知家人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拘留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送達被拘留人家屬或者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n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隱匿、譭棄或者僞造證據的;n (二)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n (三)其他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n 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n 對沒有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