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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認爲工傷時誰承擔舉證責任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5.12K
單位不認爲工傷時誰承擔舉證責任
單位不認爲工傷時誰承擔舉證責任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受傷害的職工提供受傷時的工作時間,受傷的場所,受傷的診斷證明,人證等。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覈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覈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相關延伸】
問:工傷能否報醫保?
答:工傷不能報醫保,工傷是有工傷保險來支付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