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效力待定合同的補救措施是什麼呢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82W
效力待定合同的補救措施是什麼呢
效力待定合同的補救措施是什麼呢
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補救措施:
一、第三人即權利人行使追認權;
二、無處分權人取得處分權。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爲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