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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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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競合
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有什麼區別

兩罪侵犯的客體都有公私財物所有權,主觀上都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還是存在明顯區別:


1、客體不同:敲詐勒索罪不僅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2、客觀表現不同:詐騙罪在行爲上着重於“騙”,即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而敲詐勒索罪強調“敲”,即實施了威脅、要挾、恫嚇等行爲。


3、受害人交出財物的主觀狀態不同:詐騙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騙後“自願”交出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財物。


4、立案標準不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爲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爲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爲二十萬元以上;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爲二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爲二萬元以上。


5、刑期不同:詐騙罪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而敲詐勒索罪最高刑期爲10年有期徒刑。